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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北海银海之窗  2016-10-10 17:06:57  点击次数:1421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1.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
3.北海市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无房产证明和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证明材料(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每年(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支付租金;
2、最高提取额度:未婚的400元/月每户;已婚的800/月每户
3、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星期五下午服务窗口业务学习。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3960631
                        308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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