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企业投资建设跨地区的市的项目,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投资建设非跨地区的市的项目,项目建设点在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域跨(市、区)的,向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项目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跨地区的市的项目要求备案、其他行业产业政策要求备案的,须逐级上报,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五、实现范围和对象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备案函;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项目备案登记表;
(四)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
(五)属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协议或合同;
(六)属国家规定实行企业实质管理的项目,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局办事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3548
投诉电话:0779-321037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