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2018年上半年,我区新增农村低保53户116人,其中新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47人。我区低保户中的贫困户共有360户1082人,重合率45.2%。截止6月份我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8.68万元,救助15613人次,月人均补助197.7元,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180元的绩效考评任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18.87万元,救助3235人次,月人均补助367元,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340元的绩效考评任务;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14.75万元,救助145人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103.98万元,救助2195人次。截止6月底,我局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7.434453万元,救助98人,其中救助贫困户8户,支出4.514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8户185人,支出资金18.96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17人,支出1.2万元。
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2018年上半年,我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1月份中旬开始,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为了做好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努力解决困难群众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做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严肃查处扶贫救助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能,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我局围绕“精准救助,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对全区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骗保”、多房有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让广大群众满意。2018年上半年,共核查了城乡低保户和农村贫困户2000多户,6400多人,其中对疑似不符合的211户549人进行了第二次入户核查,通过核查,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01户221人作了停发处理,将43户存在家庭成员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调整,共调整调减了62人。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确保了低保救助的公正性,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银海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