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事业建设与文化改革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北海文化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一)加强文艺精品生产。研究出台《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办法》、《关于全市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北海文艺“南珠奖”。挖掘整理北海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加大文艺精品和文化名家的宣传推介力度,推动大型3D动画片《海上丝路之南珠宝宝》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开展“文艺精品月月演”、第五届北海文学周活动。
(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北海市图书馆新馆,开工建设博物馆、群艺馆新馆,策划启动广电中心,建设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大力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戏曲进校园工作,组织好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文化进万家、基层文化会演,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 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承办第九届“魅力北部湾(北海)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第三届“珠城群星奖”群众文化评奖活动。
(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修订完善《北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扶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项目,培育、发展和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研究出台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