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供水公司供水价格及代收费价目表(2017.6)
计算单位:元/m3
用 水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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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价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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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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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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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价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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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生活
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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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户
一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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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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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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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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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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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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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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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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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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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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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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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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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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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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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售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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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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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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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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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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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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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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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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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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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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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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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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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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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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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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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价格及代收费价格说明
一、供水价格:按桂价格〔2010〕145号、北价格字〔2010〕47号文,从2010年6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按桂价格〔2011〕108号、北价格字〔2011〕116号文: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驻户口本向北海市供水公司申请,经供水公司核定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7立方米 /人计。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但不超过40立方米的部份执行第二阶梯的水价;超过40立方米的部份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户人口超过4
人的,月用水量大于(7立方米×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份执行第二阶梯的水价;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份执行第三阶梯的水价。
三、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建筑用水、经营用水、船只用水。
四、特种用水:指特种服务用水。包括:洗车、生产纯净水、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美容美发、足浴桑拿等用水。
五、污水处理费:按北价格〔2017〕8号文调整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六、水资源费:按桂价费〔2015〕66号文,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水费咨询电话:3070770 污水费咨询:3904278